# 重磅 |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出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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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职教新闻
- 发布时间：2025-05-26 08: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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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海南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六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改革、促进公平、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学习宣传，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部）工作，争取1所马克思主义学院进入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行列。推进思想政治课特聘教授制度，扩大特聘教授数量，发挥特聘教授作用。制定高校意识形态九大平台和阵地管理办法，管好高校意识形态阵地。通过骨干研修、校外挂职、社会实践等方式，不断提升高校党务干部、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

 

 **3.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把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生活规范、作用明显的合格基层组织。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深入开展基层组织按期换届检查专项工作，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高校和厅直属学校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抓好高校和厅直属学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向民办高校派驻党组织书记实现全覆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重点治理解决高校“失联党员”问题。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水平。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抓严抓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出台《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海南省教育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法》，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今年启动对厅直属单位（学校）巡察工作。开展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教育系统政治生态。研究出台《落实省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实施办法》，强化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开展“问责年”活动，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失责必问，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二、始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持续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组织开展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校”考核评选和表彰活动，启动第二批示范校创建工作。制定中小学校“文明校园”考评细则，开展全省“文明校园示范校”评选表彰。落实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全省青少年宪法演讲比赛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启动第一批6个市县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开展2017年中职学生“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环境”的育人新格局。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6.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开展各项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遴选30所国家级和50所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开展对外交流和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做好重大传染病、学生常见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国家级和省内优秀艺术团体举办30场高雅艺术、戏曲进校园活动。以各种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大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展示活动。创建20所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推进学校美育评价督导工作，指导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开展试点工作。做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完成2017年大学生征兵任务。大力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构建学校、社区、家长“三位一体”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网络，确保教学计划、大纲、资源、课时、师资“五到位”。开展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禁毒知识竞赛、禁毒征文演讲比赛、禁毒宣传栏等“五个一”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开展省级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和示范校创建工作。

 

 **7.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继续深化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和考试评价等领域的改革，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课程标准。强化教研工作管理，完善协同研修机制，整合全省教研力量，提高指导服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育和推广一批课改成果，适时召开全省课程教学改革现场会。承办好全国加强中小学海洋意识教育经验交流会。主动应对高考综合改革，推动高中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出台我省语言文字“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举办好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调整完善省语委组成人员。启动三亚、儋州等5个市县（区）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创建语言文字达标学校、规范化学校工作。继续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海南省语言资源保护项目。

 

**三、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9.做好顶层规划设计。**出台并实施《海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发布实施《海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海南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海南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等各专项规划，指导各市县出台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0.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出台《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改革的新政策及新规定，做好相关政策的发布和宣传。积极推进高考改革重点课题研究与样本校实验工作，加快高考信息平台建设，做好2017年秋季高一新生进入高考改革各项工作。修订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完善中考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11.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落实最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我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及管理办法，出台优秀民办教育机构评选及奖励办法，加大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改选海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发展大会。落实教育产业发展规划，“引智”和“引资”并举，组织教育产业专场招商活动和点对点招商，加大教育产业招商工作力度。完成海口桂林洋教育科技产业园区与三亚荔枝沟教育科技产业园区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以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为抓手，加快园区建设。

 

 **12.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落实《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聘任第七批省级督学，开展各级督学培训。全力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工作，对万宁、陵水、定安、临高、乐东5个县（市）开展省级评估，年底接受国家的评估认定。对儋州、东方、白沙、琼中、保亭、三亚海棠区等6县（市、区）开展过程性督导及相关评估，推进6个县（市、区）加快进度，2018年迎接国家的评估认定。对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开展“监测复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配合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鼓励各县（市、区）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评估。开展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全面改薄工作专项督导。修订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情况检查，建立全省中小学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信息月报和媒体报道情况核报制度。出台我省督导评估纪律十条规定，规范督导行为。

 

 **13.加强依法治教。**落实《海南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2016-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学校章程为抓手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学校章程执行机制的意见》，章程已核准的公办高校要建立章程校内执行和监督机制，清理和完善校内规章制度；未核准的公办高校今年完成核准；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中小学章程建设，培育我省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经验和典型。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普遍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执法活动和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省级校长依法治校专题培训。

 

 **14.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一张网”服务能力，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全省“一张审批网”，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标准化审批和阳光审批。进一步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教育公共服务办事流程，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查细则。扩大试点承诺办理制事项。继续完善评审专家库建设，加强电子证照库应用，实现“免收证照”审批。试点“一窗受理”新模式，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接件、录入、发证，实现各部门“内循环”审批。加强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管工作的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5.推进教育信息化。**总结推广教育装备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教育信息化试点省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深化拓展同步课堂模式，实现各市县全覆盖。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全省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其中10M以上宽带接入率达到95%以上，校园网建设覆盖率达到80%以上，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到90%以上。推进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为教育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推进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试运行工作，探索运营新模式。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督促检查教育信息化应用的普及面及深入程度。实施教育信息化典型示范工程，开展中小学“一县三校、一乡一校”创建活动。深化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培训市县教育局长、学校校长60名，指导市县和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培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建设一批高校省级优质在线课程。

 

 **16.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落实省部《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各项内容，出台《海南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推进教育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协助举办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会”教育主题活动，组织高校到柬埔寨、老挝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访问，以产业带动，推进与上述国家的合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争取海南大学国际旅游学院获批招生，促进海口、三亚两个教育科技产业园区国际化办学。健全国际学生国家、省、校三级奖学金体系，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国际学生汉语知识及才艺大赛”，打造“留学海南”品牌。新增1-2所孔子学院。挂牌成立孔子学院师资培训中心。力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国际中心”落户三亚。争取部委支持，与省内相关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教育对外培训基地功能，拓展对外培训业务。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海外名师”项目。遴选首批高校国别/区域研究培育基地。扩大港澳台交流，推动与港澳中小学“姊妹学校”结对工程，召开赴港澳教学指导教师经验交流会，举办“两岸情、宝岛行——台湾大学生海南文化体验之旅”活动。举办教育外事管理干部培训班，规范外籍教师、国际学生和因公出访等事项管理。

 

**四、加快优化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7.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出台并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快推进省委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的2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出台《海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开展省级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并督促市县全面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开展第四期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和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指导市县做好40个国营农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移交属地市县管理后续工作。

 

 **18.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万宁等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指导。促请省政府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海南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确保今年避免产生新的56人以上的大班额。加快全面改薄工作，全面完成2014-2016年实施的项目，2017年的项目力争完成40%以上，到2017年底，建设类项目及设备类项目均完成5年规划任务的75%。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开展春秋季开学检查及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的意见》，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出台海南省农村教学点基本办学标准。

 

 **19.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出台《海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完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库，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省一级学校创建工作的意见，力争新增3所左右的“省一级学校”。推动厅直属中学课改实验高中学科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工作。修订《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编制实施《海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三年质量提升计划（2017-2019年）》。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结合海南十二大产业规划，深入研究出台重点、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继续实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确保首批试点项目学生平稳转段升学。加强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召开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制定整体校园文化设计及实施具体方案。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研究出台《中职学校信息化建设标准》。出台《海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教学、学籍、学生、招生、实习等管理工作。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力争完成5.3万人的招生任务。严格控制辍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推进市县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协调发展。继续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做好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1.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推进海南大学“双一流”大学、“一省一校”及海南大学热带农林学院、海南师范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转型、琼台师范学院升本后的建设等工作。推进海南医学院更名为大学和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升本，依托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好开放大学，实现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招生，以及海南卫生职业学院正式筹建、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正式设立，推进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等学校的基础建设。继续加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校（骨干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特色发展。落实《海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成立一批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创新联盟。深化3所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建设一批试点转型专业。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本科专业评估，发布本科高职院校质量年报。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开展高校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加强监管，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开展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推进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支持我省高校与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认定一批创新创业省级示范高校，培育省级示范基地，建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组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进省校合作和省部、省市、厅市共建，以及中国海洋大学对口支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工作。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22.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出台《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海南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启动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召开全省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切实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发展。启动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做好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比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23.做好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继续举办天津科技大学、海南中学和海南省国兴中学民族特招班、，指导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办好“金第们苗圃班”。出台并启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全面完成琼海、万宁、东方和陵水等4所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启动定安、屯昌、昌江、五指山等4所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开展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和市县随班就读点项目工作。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24.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实施“一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促请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关于“一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实施意见》，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实施“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引进校长教师不少于60人，出台《海南省引进校长教师聘期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机制。出台支持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引进的政策，加快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研究生院等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引进。充分挖掘利用“候鸟”人才资源。

 

 **25.促进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两纳入、两为主”政策的落实。指导各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合理编制2017年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

 

 **26.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和精准资助。**全面落实《海南省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继续加强思源实验学校及其优质教育资源拓展项目学校建设。完善教育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动态跟踪管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政策，全面提高学生精准资助水平。全面落实省政府和教育部签署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协议》要求，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实现国贫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全覆盖。实施职教扶贫工作方案，推广开设扶贫励志班，开展励志教育，继续办好省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广泛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六、加大教育保障能力建设，推动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7.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继续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和省级学前教育特岗教师计划以及省级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教师“幸福工程”。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校长、教师。探索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新增三亚、昌江等2个市县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新一轮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核编定岗工作。稳妥推进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和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好《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整培训管理职能和关系，规划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项目，开展国培和省培各项教师培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国家级、省级师资培训，着力推动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加强专业带头人工作室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启动实施“南海学者”引进与培养计划，遴选一批南海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教授。

 

 **28.依法督促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按照新修订的《教育法》要求，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及“两个比例”，全面建立市县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统筹中央、省及市县财力，全面落实教育发展所需各项建设资金，落实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29.强化教育经费管理。**出台义保机制、普通高中、师资培训、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等教育发展等有关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办法及省本级教育经费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办法，开展省本级教育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出台规范和加强高校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的有关意见，开展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能力培训。继续加强省本级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对学前教育、全面改薄、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教师培训、学生资助等教育专项资金以及教育重大项目的审计或专项检查，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加快教育预算执行，严格预算资金安排与执行挂钩政策。完善收费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

 

 **30.加强考试招生管理。**积极推进我省考试命题评卷基地建设，为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和省级招生考试规范实施创造条件。指导各市县做好高考等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规范市县考试招生机构建制，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考试招生队伍。推动各市县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做好各类考试评卷教师和面试专家的选聘工作。

 

 **31.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整治和查处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教师违规收受礼金等违反“六条禁令”问题。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强化对考试招生的监管，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围绕全省教育系统的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32.全面强化学校安全稳定。**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督促学校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联合省公安消防总队落实《海南省深化学校工程消防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解决学校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落实《海南省校车服务方案》，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抓好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工作。出台《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准化（示范）建设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队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省、市县、学校三级培训，推进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完成2016年度20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审核授牌工作和2017年度30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做到每个市县至少有一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开展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继续开展“每两月一主题”安全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扩大校方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做好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指导校园抓好敏感时段、重要节点时期的安全维稳工作和防渗透、反邪教、反恐工作。做好考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高考、中考、成考、自考等各类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33.加强厅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召开厅机关直属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厅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修订厅机关议事、会议、财务等内控制度，提高机关行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行政工作效率。建设并运营好教育厅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官方网站建设，做好教育政策解读和教育舆情的监测应对、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营造有利于海南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厅机关干部队伍和厅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继续做好人才、离退休老干部、关工委、厅直属机关团委、妇女儿童、工会、人口计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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